更新时间:2022.03.25
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凡是执行职务的行为均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若是法定代表人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或者是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有过错的承担过错责任。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各方或一方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1.担保公司对于单个被担保人的担保额上限是净资产的10%;2.总担保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3.担保公司的资本金80%只能用于投资银行存款、国债等最高信用等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4.担保公司应当按
借款人非法融资担保人不一定担责。 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
担保赔偿责任,按担保方式不同,承担以下责任: 1、保证人提供一般责任保证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对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
担保人是指具有代位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下列单位或组织不能担任保证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但如有法人授权,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
名义股东,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协商好之后,实际出资人进行出资,并且享有投资权利,而名义出资人只是以相应份额权益股东的身份出现。 公司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属于企业的法人,有自己的法人财产,且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借款时,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根据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事先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