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只要有当事人毒品交易的证据就可以认定贩毒。《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有下列6种: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只要这些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就可以来认定案件的事实
贩毒需要对方贩卖毒品的证据可以定罪,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行为人涉嫌贩毒证据不足的,如果是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再次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可以确定起诉或者不予起诉。如果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只要是可以证明贩毒事实的材料,都可以是证据。证据可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侦查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
对贩毒者没有证据的,不能立案。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第一、有犯罪事实存在;第二、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证明犯罪事实存在需要控告人或者公诉人举证证明,无法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补充后起诉。
贩毒没有证据是不能立案的。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第一、有犯罪事实存在;第二、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证明犯罪事实存在需要控告人或者公诉人举证证明,无法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补充后起诉。
包括下列证据: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贩毒的直接证据如下: 一、当事人的陈述:包括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二、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 三、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 四、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 五、在特定情况下,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
证明团伙贩毒成立需要以下证据: 1、客观构成要件,主体事实,三人以上固定组织,多次或长期贩毒,区分主要分子和其他参与者; 2、犯罪对象,发现有毒品用于交易; 3、行为事实,以交易为目的在其他财产中交换毒品的事实,但利润是否不影响销售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