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租房签的租赁合同有效。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意思表示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租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具备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承揽合同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方式为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的,定作人则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承揽人按约向定作人支付定金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定作人有权不返还定金。
施工质量不合格,对方有权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
承揽人提供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的,定作人则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 承揽人按约向定作人支付定金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定作人有权不返还定金。定作人向承揽人支付定金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
担保人和担保权人是担保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担保权人是主合同的债权人,其如果不具备主合同当事人的资格,自然也就不具备担保权人资格,这时候主合同与担保合同都无效。
主体不适格的合同无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格式合同不签字是否有效根据情况而定。只有一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合同成立,无论接受方是否也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房屋质量不合格且不能交付使用时,退房是可以的。如果是交付后具有严重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也可以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
承揽合同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方式为若是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承揽人按约向定作人支付定金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定作人有权不返还定金。
认定房屋的质量不合格,应当根据专业的房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后的结果而定。对于新建的商品房,也必须经过行竣工验收且结果为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主体不合格的合同成立但不生效。合同的成立只需要双方同意。合同主体不合格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但主体不合格的,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