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对方应当赔偿下列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赔偿金,其一,残疾赔偿金,其二,死亡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丧葬费。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由对方的保险公司赔付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
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的赔偿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对于遭受人身损害的,其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营养费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赔付。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理赔方式如下: (1)协商处理赔偿问题,在赔偿损失明确的前提下; (2)可以通过交警调解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处理; (3)诉讼处理比较复杂,可以请律师全权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1、协商处理赔偿问题,在赔偿损失
交通事故全责要赔付对方交通费。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需要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并且有可能在治疗过程中转院治疗,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的支出,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种财产损失,这一损失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存在相当因果关系,按照侵权法的理论,赔偿义务人对此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受害人主张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 (一)造成一般伤害的情形(未构成伤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可能请求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部分情形下的精神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可以直接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及财产损害赔偿等,具体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却不赔付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如果有财产而拒不执行判决的,则将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判刑。
交通事故中对方若被认定为全责,且有保险的,应当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以赔偿的,再由责任人的个人财产进行赔偿。《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