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可以构成违约,合同的附随义务虽不是合同内容组成部分,但却是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具有法定义务的性质,合同的附随义务有: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
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的后果是: 1.合同有约定的,守约方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没有约定的,守约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1、合同附随义务必须履行,不履行附随义务仍然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附随义务指的是合同当中虽然没有明确约定,但是按照常理推断就可以知道,债务人应当履行或者协助履行的义务;合同的附随义务也属于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
后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 1、主要支付义务从一开始就确定并确定了合同类型。附带义务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形成的。它可以发生在任何合同关系中,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 2、主要支付义务构成双重合同的对待支付。一方必须在另一方对待支付之前拒
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的后果有: 1、违反附随义务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受损当事人的利益损失。通常,法律强迫当事人给受害人一笔钱。违反附随义务侵犯当事人人身财产利益,赔偿损失是最理想的救济方式。赔偿范围包括对方的实际损失和救济费用。侵犯当事人固
后合同义务与付随义务的区别有: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附随义务是主合同义务的扩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与合同有关的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原则,
合同约定的附随义务需要履行的。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