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连带债务法律的构成是,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所负的债务具有同一目的;债务的标的为同一标的;以及债务人之间具备连带关系。在连带债务中,债权人可以请求连带债务人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
一人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相关法律如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规定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公司的财产与个人的财务严格分离,且股东应就其个人财产是否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负举证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导致公司丧失独立法人身份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起人的非货币价值显著低于公司定价额的,由该出资方承担补足责任,其他设立人承担连带责任; 3
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股东为连带债务人。 比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在此种情形下,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
一般情况下股东不是连带债务人,但是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职权,对公司利益造成侵害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股东就成为了连带债务人。
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股东为连带债务人。 比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在此种情形下,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
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股东为连带债务人。 比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在此种情形下,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包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
民间连带债务包括: 1、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其中一方在代理关系的三方中共同向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其中任何一方都有义务承担全部责任; 2、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担保中的连带责任连,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包括,如果连带债务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债权人可请求连带债务人中的任意一个债务人担责。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