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05
走私、贩毒罪属选择性罪,走私毒品后再贩卖的,仍以一罪定处,不实行数罪并罚。实施过两种以上行为的,如运输、贩毒等,由定为运输、贩毒罪,不实行数罪并罚。运输、销售同一种毒品的,不重复计算毒品数量;不是同一种毒品的,累计计算毒品数量。中介介绍买卖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
1、数刑中只要有一个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就应当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此为吸收原则。 2、数刑中有两个以上有期徒刑、两个以上拘役或者两个以上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应当
1、走私贩卖运输毒品一般不数罪并罚。运输、贩卖毒品,应定为运输、贩卖毒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运输、贩卖同一宗毒品的,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不是同一宗毒品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凡实施了其中两种以上行为的,如运输、贩卖毒品,由定为运输、贩卖毒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运输、贩卖同一宗毒品的,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不是同一宗毒品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无论是否获利,
1、走私贩卖运输毒品一般不数罪并罚。运输、贩卖毒品,应定为运输、贩卖毒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运输、贩卖同一宗毒品的,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不是同一宗毒品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贩卖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会受到刑事处罚。贩卖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鸦片、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或其他毒品数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我国数罪并罚是采用混合原则,即对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式,存在多种。1、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及其他主刑并罚的,以及有期徒刑与拘役并罚的,采用吸收原则;也就是当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最新立案标准为:无论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数量达到多少,都应该予以立案并追诉。“走私”指的是行为人在明知是毒品的情况下,仍非法将其携带、运输、或者使用邮寄等方式进出边境的行为。贩卖,则主要指行为人在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