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5
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3年,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连带担保最长期限一般是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期限,但是该期限必须晚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最长是六个月,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算起。
连带责任中不是必须起诉担保人,但是如果担保人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不履行的,可以提起诉讼。
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担保法实施后,有关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时效问题,在审判实践中存在分歧,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
连带责任担保时效通常是六个月。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
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期限,当事人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
担保连带责任期限为6个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得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对债务人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措施并就其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保证人有拒绝承担
债务连带责任是相对按份责任而言的,就是说在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对债务的部分或全部承担责任,在相关债务人对债权部分或全部履行后,可以向其他的债务人进行追偿的一种形式。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所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就无所谓对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