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7
省级政府在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管理工作中,当出现地方性的特殊问题时,需要立即采取行政许可措施进行管理,而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又来不及或者不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在这种情况下赋予省级政府一定的行政许可设定权是必要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
地方政府规章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权。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部分设定权;行政强制执行设定权只能是法律。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有 (1)国务院各部、委;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3)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 (4)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行政规章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参照依据。
政府规章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有: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无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
1、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无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罚款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权的市的规章:同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政府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的权限,一是可以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政府官员不可以做生意。因为公务员需要遵纪守法,依法履行公职,不可以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包括个人或者借人名义经商、办企业,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证券投资等。公务员需要遵纪守法,不可以有下
提起诉讼。政府项目工程款拖欠,作为债权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1,向法院起诉的时候,要准备民事起诉状,证据,主体身份信息材料。需要保全的,还要提供保全的保险单和保全申请表;2,材料准备好以后,可以通过直接到法院或者是网上立案等方式办理立案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