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提起反诉必须具备4个条件: (1)反诉的对象只能是本案的自诉人; (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 (3)反诉的案件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范围; (4)反诉最迟在自诉案件宣告判决以前提出。 反诉的特点: 1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提起反诉是被告的一项诉讼权利,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刑事诉讼中反诉的条件是: 1、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也就是案件是自诉案件的; 2、属于本院管辖; 3、被害人向法院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
1、反诉一般只存在于请求之诉中,不存在确认之诉和形成权之诉中。 确认之诉是确认某一法律关系的性质或某一权利的存在状态;形成权之诉是请求人通过法院行使法律赋予其的单方面的权利,不需要经过对方的许可和配合
反诉是相对于本诉(或称原诉)而言的一种民事诉讼制度,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联系的独立的反请求.反诉的目的是为了同本诉合并审理,以达到抵销、并吞
提起反诉,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此为主体的特定性。 二、须反诉与本诉之间有牵连关系。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或有牵连的,两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或相关联的法律关系。提起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建立反诉制度的目的和正反合并审理、提高诉讼效率的需要,提起反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本诉的被告应当向本诉的原告提出,这是主体的具体性。2、反诉必须与本诉有关。也就是说,反诉和本
公诉转自诉案件不能调解和反诉的原因如下:公诉转自诉案件其实是对公安机关,检察院行为的一种审查,是一种监督纠错机制。本质上仍是公诉案件,只不过赋予了被害人自诉的救济权利,因此是不允许调解的,除了民事赔偿部分。但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和解
反倾销税一般指的是进口国的海关针对外国的倾销货物,在需要征收关税的同时还要附加征收的一种特别的关税,附加征收反倾销税的目的就是在于抵制倾销,用此以保护国内产业;针对倾销的产品调查和确实,一般是由商务部负责此项工作。 一般情况下,政府机构针对
根据目前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设计,离婚案件中不存在反诉这一项制度。换句话说,离婚诉讼过程中,被告可以提交答辩状以及相应的证据进行抗辩和举证,但是不能提起反诉。一般来说,法院准许被告通过提交答辩状,来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作出一定的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