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处罚标准是: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有将已经注入的资金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转出、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等。抽逃出资会损害公司权益。若是有股东抽逃出资,首先由公司进行催告,若是在期限内没有补足出资的,可以作出决议解除股东资格。
首先,应按期足额认缴出资而不认缴的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不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的,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
公司出资者,即股东有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还的话,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验资成立后又抽逃出资的行为,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一些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后又抽逃出资。那么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是怎样的呢? 一是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二是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
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设立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股东出资形成公司的全部法人财产,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保证。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缴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所有的行为。其具体表现为,在公司
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2、实物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 3
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