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
借款介绍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介绍人只是介绍借款人和出借人达成借贷的合意,并不是担保人,担保人应当签订担保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对借款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要承担还款责任的,是连带责任。就是银行即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担保人要钱,换可以同时向两个人都要钱,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有还款的义务。如果是担保人还的款,换可以要求借款人继续讲借款偿还给他的。
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在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后,仍然能向债务人追偿;如果有反担保的,可以在自己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如果主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也会随之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但是,合同被认定无效,并不意味着违约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人如果对主合同,也就是债务合同
借钱不还,担保人需要承担双方事先约定的担保责任。一般来说,民间借贷合同涉及的都是保证责任,这里的担保人实际上是指保证人。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如果债务人借钱不还,保证人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也就是替代的债务清偿责任。换句话说,担保人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