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单位受贿罪的客体主要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受贿罪是有犯罪中止的,对于受贿人将受贿财物及时退还或者上交,是可以不按照受贿罪处理的,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一、对受贿罪情节的认定,既不是法院也不是检察院说了算,而是法律或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说了算!必须经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程序来最终认定。 二、刑法关于受贿罪,第387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则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数额特别巨大,被判处死缓的,可以在宣判时附加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其他情况下没有什么特殊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对犯受
受贿罪,指的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要公私财物,或非法收受公私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的行为。 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1、该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要公私财物,或非法收受公私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的。利用职
受贿罪量刑标准,取决于受贿数额与受贿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受贿罪处罚的规定,受贿罪的量刑区间主要根据受贿数额进行区分。并且,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犯罪分子,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首先,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知道,介绍贿赂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介绍贿赂”主要指的是行为人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 并且,司法解释规定了介绍贿赂罪的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