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代位继承的办理,可以到被继承人住所地或不动产登记地相关机构,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进行相关手续办理。代位继承的条件有: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 3、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效力如下: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 3、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代位继承原则上是仅适用法定继承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后于其子女先于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且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代位继承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是宣告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均不得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3、代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所以子女代位继承的份额跟父母本身继承份额是一样。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
1、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 2、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应由被继承人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如何行使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由该子女的晚一辈的直系血亲代替已死亡的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直系血亲长辈应当继承的份额。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被称为被代位人。代替被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