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百分之五十,自己承担百分之五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的,超出部分按比例承担。如果一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责任认定之后,民事赔偿问题可以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1、当事人双方应当先行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不愿意协商的,可以直
责任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可以根据其中对责任事故承担比例的划分,协商赔偿事宜,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足以偿还的,由责任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交通管理部门从中调解,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事故认定书下来谈赔偿的方式如下: 1、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责任认定书下来后的处理如下: 1、自行协商; 2、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制作调解终结书; 3、向法院民事起诉,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根
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了下一步的处理:双方按照责任认定书协商解决;或者可以请求交警进行调解。无法调解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