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我国人民法院进行审查起诉时所审查的内容即为查明以下事实: (一)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二)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四)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五)有无遗
审查起诉包括以下内容: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 2、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4、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5、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等其他内容。
审查起诉阶段应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同时还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审查起诉阶段应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同时还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审查起诉必须查明的内容包括:《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有: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所说无代理权是指实
审查起诉的内容:即查明以下事实: (一)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二)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四)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五)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
刑诉法审查起诉内容包括: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对长期借款需要审查的内容有: 1、审查借款的记录、凭证、银行借款以及账单及有关文件; 2、审查记录,核对还款日期与借款合同; 3、审查各项借款的日期、利率、还款期限及其他条件,确定长期借款记载的完整性及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