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6
我国对限制减刑的规定有刑法的第50条第2款以及第78条第2款的第3项,主要规定了:限制减刑可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死缓的累犯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可以做出限制减刑决定的主
限制减刑的规定如下: 1、对于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1年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以间隔1年以上为宜; 2、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2年至3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一般不得少于2年; 3、被判处不满5
限制减刑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如果犯罪分子是累犯或者犯下故意杀人、强奸、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其他有组织的暴力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宣告死缓的同时对其决定限制减刑;如果被告对限制减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宣告限制减刑的犯罪分子应当至少服满二十年的有期徒刑。
关于减刑的法律规定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
《刑法》中对减刑的规定是: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3、若是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
死缓限制减刑应适用于以下这些人: 1、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限制减刑;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限制减刑; 3、在犯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罪犯
现行刑法对于死缓限制减刑的规定有:刑法第五十条,犯罪分子属于累犯或者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刑法对于死缓限制减刑的规定有:刑法第五十条,犯罪分子属于累犯或者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刑法修正案八》对于死缓限制减刑的规定有: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八项罪名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关于减刑的规定: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我国死缓限制减刑的规定如下:如果犯罪分子是累犯或者犯下故意杀人、强奸、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其他有组织的暴力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宣告死缓的同时对其决定限制减刑;如果被告对限制减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宣告限制减刑的犯罪分子应当至少服
减刑的期限有规定有: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