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划分登记如下: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
我国没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于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23日进行了修正。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
1、质检员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和一般质量事故处理 2、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协助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3、质量事故的分类: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大类 (1)重大质量事故的界定,发生以下情况可
工程款未结算法院如何执行? 工程未结算,起诉到法院,法院是能够支持的,并且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有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项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第二项是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第三项是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和事故结论。第四项是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第五项是事故报告
根据《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为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是指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