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答案是可以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对方拒绝其探望孩子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甚至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拒不配合,法院可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是否可以强制执行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执行局能执行对方的房子; 2、但是如果被执行的对方只有那唯一的住房,再没有第二套房子,那么,这个住房是会保留下来的,不会被执行。 法院不强制执行唯一住房是为了给
一方拒绝自己探视孩子的,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是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的。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
在法院一份判决书中看到:一方必须在某时将孩子送到某地,再由另一方按某时将孩子送回某地,以实现起诉人的探视权利。但是,许多法官在执行过程中都告诉记者说这是很难做到的,一是因为探视子女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行使探望权时,一方不配合的,由法院强制执行,并且依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拒绝执行探视权一般不属于失信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
1、通过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实现申请方的探望权。和解协议的内容可涉及探望的方式、时间、地点等。按《民法典》的规定,协商探望是优先适用的方式。 2、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思想说服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可以得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就是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应予以立案。也就是说,负有执行义务的行为人,在涉嫌以下行为之一的,
针对行为人拒不执行判刑的情况,处理的方式有: 1、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另一方当事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根据当事人的执行申请,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可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相关财产;
如果拒不执行判决的,就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的是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拒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