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在我国,合伙人不仅要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且在法律无其他规定的情况下,还要承担连带责任。所谓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指每一个合伙人均负有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合伙的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个、几个或全体合伙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当某个合伙人履行
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
在我国,合伙人不仅要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且在法律无其他规定的情况下,还要承担连带责任。所谓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指每一个合伙人均负有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合伙的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个、几个或全体合伙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当某个合伙人履行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要分情,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承担的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
个人合伙对合伙期间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人需要承担合伙企业的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应当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要区别看待,即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的地位与公司中的股东是类似的,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承担
合伙人需要承担合伙企业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人的性质不同承担的债务也不同,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因为权利义务是相对等的,所以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也会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