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危险犯存在犯罪未遂,危险犯未遂的判定,核心在于如何认识危险犯的既遂标准。因为,所谓危险犯的未遂形态,在理论构造上即指已着手实行构成要件行为,但因为客观原因尚未达到既遂状态的危险犯,而危险犯的着手可依据结果犯未遂一般理论进行认识,并不具有本质
危险犯有既遂和未遂之分,区分标准是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否足以导致某种危害结果发生。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有,只要符合犯罪未遂的要求就是犯罪未遂。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例】2014年12月2
危险犯不存在犯罪中止。危险犯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只要危险成立,就是既遂的状态。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危险犯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不能构成犯罪中止。 1、危险犯是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时,就是危险犯的既遂。 2、危险犯的社会危害性表现在行为虽未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但使法益面临
危险犯既遂后存在犯罪中止。纵使从犯罪形态来说已构成既遂,但只要能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依法就应认定为中止,认为既遂后不存在中止的说法并无法定依据。而且从打击犯罪来说,如果既遂后就不存在中止,无疑将阻止犯罪人员在构成既遂状态后主动有效地
危险犯有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危险犯,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不足以导致某种危害结果发生。
危险犯不存在犯罪中止。因为危险犯指的是对法律所保护的法益实施了侵害行为,从而造成了一定的危险,也就是说只要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险状态的时候,那么就可以认定成立危险犯,此时犯罪已经既遂,应当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犯罪人也就不存在犯罪中止的行
失火罪不存在犯罪未遂。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未遂需要未达成犯罪结果,失火罪需要达成一定结果,仅有失火行为未引起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不严重的不构成失火罪,属于一般失火行为。
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犯罪成立的情况下,同样可以是犯罪未遂、中止和预备形态。如果将犯罪成立和犯罪既遂等而视之,显然是不恰当的。在情节犯的情形下,之所以要特别强调犯罪成立的概念,这和情节犯的特性有关。
情节犯是存在犯罪未遂的。根据《刑法》对于犯罪未遂的定义,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