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不动产权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不动产
房地产抵押登记在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企业设备、原辅材料、产品或商品等,工商部门,《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农用机动车,车辆管理局,《机动车登记办法》用机器设备,农机站作物和其他农业收获物,农业局园、树林,林业局
办理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1.立合同和抵押合同;2.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没有抵押物权属证明的,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自己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股权质押登记在工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是生效要件,但是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不代表取得股权资格。股权质押具有公示性,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有: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
抵押需在以下部门办理: 1、无地上固定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由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2、以城市房地产、乡镇、村企业工厂等建筑物抵押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 3、以林木抵押的,由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后,开具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申请人凭动产抵押登记办结通知书到发证照
所在地房管局。撤销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产权人本人带上身份证、房产证和银行还款后出具的手续到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是将房屋的抵押权交给了银行,抵押权的登记单位是房产主管部门,通常是当地房管局。还完贷款
所在地房管局。撤销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产权人本人带上身份证、房产证和银行还款后出具的手续到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是将房屋的抵押权交给了银行,抵押权的登记单位是房产主管部门,通常是当地房管局。还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