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作为合同标的物的房屋尚在建设中,所以对买受人来说将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与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相比,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应着重注意以下五点重要事项: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
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风险如下:开发商没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楼盘商业广告的夸大或虚假宣传;开发商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预售房屋已抵押;开发商将预售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预售房屋已出卖;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订立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是:注意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明确约定房屋质量;明确约定物业方面的有关情况等。
签订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卖方是否取得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明;买卖双方是否均具有订立预售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买卖房屋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合同是否合法、合理等。
签订房屋预售合同需要注意如下: 1、不要贸然交定金; 2、仔细审查房屋面积协议; 3、明确房屋质量协议; 4、合同中应明确写明价格; 5、违约责任明确; 6、交房时间要明确,延期交房的处理要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
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项: 1、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2、房屋是否已完工; 3、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4、销售方是否取得售房许可; 5、合同是否违法,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期房预售合同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1、买方要在期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依法办理权属登记的手续; 2、开发商要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期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注意的有: 1、五证审核; 2、购房合同审核; 3、对照合同验收房屋; 4、审查有关证件; 5、审查房屋的质量; 6、审查交房费用,特别注意逾期交房和房屋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开发商的底细。
商品房预购合同预售方需满足的条件有: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 2、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 3、要先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等等。
购买的是预售商品房要注意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明确约定房屋质量;明确约定物业方面的有关情况等。
期房预售合同应注意的有: 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3、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 4、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5、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6、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 7、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查证; 2、计算方式和价款; 3、面积的确定和误差的处理; 4、关于规划、设计中途变更的约定; 5、房屋质量要求; 6、保修责任; 7、合同纠纷的处理; 8、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