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刑事案到检察院一般不会通知家属,但如果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
检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的处理是,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把案件移交法院不会通知当事人。因为我国的法律并没有规定,检察院把案件移交法院需要通知当事人。而且案件到了人民法院以后,人民法院会马上通知被告人领取起诉书。所以也没有那个必要再通知当事人了。检察院将卷宗移送给法院,法院立案庭签收后,向刑
检察院把案件退回两次的法律后果有可能是人民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或者在人民检察院第二次退回侦查以后,公安机关新补充侦查的证据符合了法律制度上规定的起诉的条件,那人民检察院当然也会依法起诉。整体来说,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最多就是两次
法律没有规定这个程序,也就是说是可以不通知家属的,除非犯罪嫌疑人有想让家属请律师或见家属的要求。但是,有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在案件到检察院后,检察院应该在3天之内通知被害人或其家属有权委托律师。除此之外,可以不通知。有两种情况要通知家属,就是
如果刑事案件不符合规定,法院经过审查,当然可以将刑事案件退回检察院。法院退回检察院的案子通常是证据不足,不能进行审判,需由检察院进行证据补充或者由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后根据侦查结果来确定是否继续起诉,需要起诉的继续起诉。
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提出的立功等重要线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民法院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被告人不在案的、撤诉后没有新证据、新事实又重新起诉的以及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并且认为有犯罪行为时,应当依照司法程序立案侦查,或者指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2、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认为必须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将
检察院批捕后退回公安继续侦查分为两种情况: 1、批捕阶段,检察院批准逮捕,把案子退回公安局继续侦查; 2、不批准逮捕,把案子退回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退回公安局撤销案件。
案件移交检察院后,一般不会通知家属,除非犯罪嫌疑人有想让家属请律师或见家属的要求。批捕后多久移交检察院,要看这个案件的侦查情况,侦查结束,公安局才会移送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一般1到2个月。
检察院退侦并不会通知本人。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检察院把案件退回公安局,公安机关应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