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看具体情况,检察院通知退赃也不一定是结案,因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都是可以退赃的,嫌疑人主动退赃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既然人民检察院通知退赃,那对于受害人来讲,自己被骗的钱可能是追回来一部分,退赃并不意味着赃款全部被追回,具体情况,受害人按
赃款退还可以退给检察院,也可以退给法院。若是赃款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检察院退回侦查一般是不会告知当事人。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看情况,如果已经案件在检察院了,很多时候会等到开庭时,再向说明主动退赃和赔款相关问题!退赃,是指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的赃款或者赃物,直接退还被害人或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如果是在检察院侦查或者审查阶段,应当退给检察院;如果是在审理阶段,应当退给
如果是在检察院侦查或者审查阶段,应当退给检察院;如果是在审理阶段,可以本人主动退赃,也可以联系家属帮助退赃。退赃,是指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的赃款或者赃物,直接退还被害人或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
法院有权将刑事案件退回检察院,一般来讲,退回检察院的刑事案件有以下几个原因: 1、多为证据不足被法院要求补证再起诉。 2、检察院起诉的罪名与提供的证据不能完全支持,需要另加罪名而退回。 3、在庭审过程中,检察院要求休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在庭前审查阶段,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显著轻微不认定为犯罪的,被告人不在案的,需要补充材料的,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应当退回检察院。
按实际情况来定。法院有权将刑事案件退回检察院。法院不仅有权可以将案件退回到人民检察院,并且可以有着许多不同条件的情况都能够导致这种退回,当然也存在法院并不需要退回人民检察院就可以自己进行审理的案件。
检察院在对案件证据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后,认为证据不充分,或有遗漏罪行,或公安在侦查过程中又违法情形,检察院依法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对于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法律并没对告知当事人作出规定,因此此阶段检察院没有通知案件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退补两次,一次一个月。案子到检察院后又被退回公安侦查,说明这个案子还存在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问题。
检察院退侦并不会通知本人。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法院案件退回检察院通常是证据不足,不能进行审判,需由检察院进行证据补充或者由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后根据侦查结果来确定是否继续起诉,需要起诉的继续起诉。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