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行政诉讼的原告可以在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裁定前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原告申请撤诉一般为在行政机关未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申请撤诉;在行政机关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
刑事诉讼中,是没有原告的,充当原告地位的是自诉人,自诉人以及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行政诉讼中原告申请撤诉有两种情况:一是原告在行政机关未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应当在撤诉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如果有新证据或新的事实且又没有过起诉的期限的,可以再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
撤诉就是指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回离婚诉讼,这是原告的诉讼权利,可以由其自由选择是否行使,包括法院都不能强行干涉。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原告撤诉后再次起诉的,法院也应当受理,但由于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法律
原则上原告可以撤诉,撤诉与对方是否精神病没有关系。
我国法律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调解,即人民法院有权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调和工作,促使当事人之间相互谅解,以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达成协议后,要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行政赔偿调解书中需写清楚赔偿请求、案件事
派出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一般会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以及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民事诉讼撤诉流程如下:1、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2、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