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医疗产品责任属于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血液制品等医疗产品,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一般情形下适用的是过错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形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一般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1.过错原则。2.过错推定原则。3.无过错责任.在医疗行为中,只要医疗机构使用了不合格的医疗产品致使患者人身受到损害,无论其医疗行为是否有医疗过错,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属于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属于。有很大不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伤残损害赔偿金等11项,但没有“死亡赔偿金”。而一般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包括12项,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相比,增加了“死亡赔偿金”这一项目。
医疗损害责任认定的适用情形: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3、手术治疗中开
医疗损害责任认定适用情形如下: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耽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2、诊疗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执行上级医生指导,擅自处理,或者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生收到下级医生的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3、手术治疗
医疗损害责任包括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其中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责任形态的分类有下列情况: 一、医疗事故。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非事故性医疗损害,从司法实践来看,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损害责任的推定过错情形如下: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