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的形式: (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自首的规定在《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犯罪分子必须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被迫自首的,不认定为自首。
过失犯罪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在意志因素上,表现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是希望也不是放任,而是排斥、反对的心理状态。 2、在认识因素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发生虽然应当预见但实际上并未预见到,或只是预见到在他看来并非现实的可能性。 3、
主体要件 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决水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
犯罪过程包括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犯罪过程中的一种犯罪形态,如果行为人在犯罪预备阶段就停止了犯罪行为,没有开展犯罪行为的,犯罪就会处于终局形态,停留在犯罪预备阶段。
累犯和再犯都是指有前科又重新犯罪的人,累犯的概念比较严格,它一般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一定期限内又犯罪的人。再犯的概念较累犯为广,不受刑罚的种类,刑期是否执行完毕,
决水罪是不属于过失犯罪的。决水罪是指故意决水,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决水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
渎职罪的主体仅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由于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构成较为复杂,同时政企、政事职能交叉现象在一些领域也存在,造成在刑法规定的渎职罪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之外还有立法空白。根据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制定的多个立法解释、司法解释
全权代理的权限具体包括: 1、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2、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
期间费用是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以及销售商品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期间费用包括三类: 1、销售费用;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对工业企业而言,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工业性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