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申请破产时需要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公司破产后,一般就不能再向股东追究责任。因为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体现在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上,股东必须以其全部投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后,不再对公司行为承担责任。 但如果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
公司注销后不会追究股东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对外承担责任,因此公司注销后股东不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但是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本人,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公司欠款不会追究股东的个人财产,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欠款不能追究股东个人财产。有限责任意味着股东只要履行公司的出资义务,就不需要在公司经营中承担额外的财务风险。公司发生债务,以公司财产赔偿,不能追究股东个人财产。在实践中,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制度设计本身就是有限责任,无限责任是例外。债权人需
对于企业自己主动申请破产的情况是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的。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会申请破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
在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
公司破产对股东个人财产没有影响。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如果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并且没有侵害公司利益的,是不需要对破产债务承担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
做为债权人来说,其起诉的对象就不应仅限有虚假出资的股东,而应是公司的全部设立股东,显然这又将使债权人起诉的法律关系复杂化,而且这与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复函中规定的只能起诉出资有瑕疵的股东的规定相冲突。正因如此,实践中还没有发生一起因一股东出资
公司欠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追究法人个人财产抵债的,法人如果是公司股东的话,以其个人出资额或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注销后是否追究股东责任,应区分为以下情况: 1、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对外承担责任,因此公司注销后股东不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
不能。股东不可以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