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浙江省陪产假有15天。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
女人可以享用不少于90天产假,不影响薪酬和晋级,并核算工龄。单位依据状况,给予其他优惠待遇。男方享用十五天护理假,薪酬、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女人在休产假期间,单位不可以下降其薪酬、解雇或许以其他方式免除劳动合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没有对男职工休陪产假的明确规定。由于没有全国性的统一规定,男方的陪产假的计算方法一般体现在一些地方法规中,也因此存在地区差异,具体要看各地方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
浙江省的产假为128天,浙江省在法定的98天的产假上增加了三十天。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一、陪产假为15天,《关于修改的决定》三十条: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二、其
产假新规定: 1、怀孕女职工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的劳动强度、以及孕期禁止从事的体力劳动; 2、公司应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加以保护,不得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对于怀孕的女性上夜班也是明令禁止的; 3、女职工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浙江产假2022年新规定: 1、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产假延长六十天,二孩、三孩产假延长九十天; 2、男方享受十五天的护理假,对于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照发。
浙江省的产假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98天的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30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并且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江苏省自2016年起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即在98天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总共为128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津贴发放,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是需企业补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