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产品质量损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有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产品质量缺陷造成消费者严重人身精神损害的,那么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伤害赔偿。
产品质量损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有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产品质量缺陷造成消费者严重人身精神损害的,那么消费者可以另行主张精神伤害赔偿。法律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应提交的证据材料: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 (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 (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等); (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
产品质量问题的举证方式是:举证证明损害发生的事实;损害事实与使用被告提供的产品之间的因果关系;原告发生损害具体损失。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应当提供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等证据。
产品质量损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有精神损害赔偿。具体如下: 1、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当事人应提供以下证据: 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 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等证据材料。 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4、赔偿误工
对于缺陷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赔偿权利人先要举证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产品存在缺陷、损害事实与产品缺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产品的生产者如要抗辩则必须对存在法律规定的可以免予承担责任的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二)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有违法违规行为。 (三)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 (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
对离婚损害赔偿应当举证能够证明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的证据,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受害人,责任人应当对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