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3
主要有三种观点:其一认为本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因为行为人对丢失枪支的行为主观上是明知故意的。其二认为本罪的罪过形式是过失,理由是行为人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心理态度。其三认为本罪的罪过形式既可以是过失,也可能是间接故意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要负刑事责任的过失犯罪包括: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交通肇事罪、过失爆炸罪、过失决水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分为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行为人犯的是《刑法》条文中明文规定的过失犯罪的,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例如,过失致人死亡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有: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行为人在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是行为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客体是国家的消防监督制度和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且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也包括单位,且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的才会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
盗窃枪支罪的刑事责任在于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利益,一般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