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举报,经政府协调后双方未达成合意的可由批准征地拆迁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找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找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有。第一,利用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提供专业建议。第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调查政府拆迁的违法点。第三,对簿公堂,审查拆迁行为是否合法。第四,据理力争,在谈判桌上争利益。
强拆能获得安置拆迁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将载明补偿金额、专户存储账户等材料,被拆迁人可以根据申请获得相应的补偿。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
如果该征地行为是违法的,则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征地要求。 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我们享有的仅仅是土地的使用权,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国家是有权将土地征收作为公用的。至于农民有权拒绝当地政府征收土地吗这一问题更多是需要看当地政府征收土地行为的合法性
拆迁补偿房屋不能强制执行,但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补偿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拆迁部门委托拆迁公司商谈补偿问题的,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公司谈判拆迁补偿的问题。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
拆迁补偿款不合理,被征收人首先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如果是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安置不合理的,可以找以下部门处理: 1.可以找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来解决。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管辖区域内的征收及补偿相关的工作,而拆迁安置问题也在征收及补偿的范围内,所以对于拆迁安置不合理的情况我们直接到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