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如果没有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1、假释期间被拘留,应当撤销假释。假释期间被拘留有可能会被收监,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假释是由于在监狱里表现良好获得的,当获得假释后更应当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否则可能会数罪并罚。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
罪犯在假释期间再犯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并且应对其所犯新罪作出判决,然后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中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对罪犯执行刑罚。
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管理;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
单纯的民事纠纷不影响假释,但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比如打架伤人,可能会被认为是违反规定,可能会收监。
《刑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第八十一条第
被假释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在假释期间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撤销假释建议
假释的办理程序如下: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材料;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相关材料;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至少十三年的时间,若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次犯罪的危险的,则允许假释。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之后,可不受以上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及因为故
假释的考验期,通常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同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原判刑期一半以上; 2、无期徒刑假释的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3、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