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浙江交通肇事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1、医药费:按发票。 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 5、交通费:按票据。 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7、住院伙食补
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浙江省对于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和年龄没有关系,误工费的赔偿只是和工资和是否有固定工作有关系,如果能够出示用人单位所开出的相关误工工资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直接性的赔偿。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
证明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方式为: 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出现受伤的情况,需要住院治疗或者医嘱建议休养等情况,因此所产生的误工损失,一般根据受害人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作为收入的证据,也就是个人的收入证明。 通常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发生交通事故,只要受害人因此减少收入的,就有权要求误工费。 1、误工费等于收入乘以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一般受害人达到退休年龄或者是属于未成年人的,或者受害人虽误工但受实际收入未减少的,误工费不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护理费的赔偿计算是按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来确定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来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只是雇佣护工的,按当地护工从事同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来算。一般只有一个护理人员,但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