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强拆房屋违反了以下法律:《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三条以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房屋强拆属于行政诉讼。强拆的行政诉讼时效期为6个月,自被拆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强拆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算。被拆迁人应在规定的诉讼时效期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受理。
拆迁房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强制拆迁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会构成犯罪,行为人可能会涉嫌滥用职权罪。法律规定,行为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拆民房一般来说犯法,但如果是由法院作出判决强拆的,那就是合法的。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拆房屋属于《行政强制法》。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违法建筑,行政机关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拆除。
强拆房屋犯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属于私人财产,进行强拆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情节轻微处以罚款,情节严重会被处以有期徒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
强拆程序违法可以申请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房屋强制拆迁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造成被拆迁人财产损失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拆迁部门要承担赔偿责任。
可能合法也可能违法。强拆分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政府对被征收的房屋的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强拆有明确规定,符合条件和程序的,强拆不违法。
强拆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或在规定期限内不搬迁的,可以由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拆迁申请。
强制拆除农民房屋,在不符合强制拆除的条件的情况下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要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的,应当对当事人进行公告和通知,当事人不自行拆除,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可以进行强制拆除。
擅自强拆民房犯法。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达成合意先补偿后拆迁,但民房属于违法建筑的或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不搬迁的可以申请履行强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