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一,一般破产取回权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二,一般破产申请取回权的权利主体是财产的权利人; 三,一般破产取回权的义务主体是管理人; 四,财产的权利人取回的是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破产取回权的特点如下: 1、行使取回权不通过破产程序,但必须以破产管理人为对方。破产管理人误将不属于破产人的别人财产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实际上构成了对别人财产的善意侵权。但此时,财产管理处分权仍由破产管理人行使,任何形式的破产财产处置都必须
别除权是指在一个企业破产之前的破产清算中用之前有规定抵押的东西进行抵押的权利,而破产债权是指在企业破产之后的债务问提方便的权利; 两者在时间和界定上有很大的区别但两者是存在包含关系的,两者也不存在相互的联系。 别除权的产生是由于在破产宣告前
破产重组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制度,是指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对可能或已经有破产原因但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进行业务重组和债务调整,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经营能力的法律制度。根
追回权是指因债务人或其他人的不当行为导致债务人财产遭受损害的,法律赋予管理人依法追回有关财产的权利。依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管理人享有下述追回权: (一)对因可撤销行为、个别优先清偿行为、破产无效行
破产债权申报,一般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企业破产的申请被受理后,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向破产管理人或清算组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以求得债权得到清偿的法律行为。
破产保护是指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或者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时,债务人应当提出破产重组方案,安排债务偿还期限、方式和可能损害部分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安排。该方案应在一定时间内提出,然
不动产权属证书指的就是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它主要是针对财产拥有或者交易事实的确认,根据物权法关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一般是指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相关证明,如果出现记载不一致的,一般以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权证书的作用有: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的处置方式。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事实上,在我国
股权登记日指的是公司的董事会所规定的关于登记有权领取股利的股东人员名单的截止时间日期,股权登记日一般是在股利宣告日的两周之后,在股权登记日拥有公司股票的人员可以分得股利,股权登记日一般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或者进行配股时规定一个时间日期。 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