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下列行为属于子女干涉父母婚姻自由: 1、反对父母双方或者单方要求离婚的行为; 2、父母离婚或者丧失配偶后,子女反对父母再婚的行为; 3、反对父母复婚的行为; 4、强制父母结婚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重伤,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犯的是自然人自由恋爱婚姻的自由,在主观上应当是故意,即故意侵犯他人婚姻自由权益。但对于其违法行为所导致的重伤后果,在主观上要区分是否是故意。如果是在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过程
行为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有故意的心态。
首先,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即实施捆绑、殴打、禁闭、抢掠等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行为。仅有干涉行为而没有实施暴力的,不构成本罪;仅以暴力相威胁进行干涉的,也不构成本罪;暴力极为轻微的(如打一耳光),不能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族人以及奸夫、情妇、被害人所在单位的领导人等,其中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居多数,其他人一般不可能成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处理方式是被干涉者的近亲属可以控告,基层群众组织和有关单位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揭发,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主要有:一、包办婚姻,通常是指父母或其他人采取各种手段使权利人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另一方结婚。二、买卖婚姻,通常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视权利人的婚姻自主权,利用权利人的婚姻为自己谋利,使权利人在不情愿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还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除此之外,在实践中,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也构成重婚。也就是说,符合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涉嫌重婚罪。具体来看,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个:1、客体:重婚罪侵犯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下面几项内容: 第一,行政行为有确定力。确定力的意思是行政行为一旦生效,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不能随意变更或者撤销,具有不可争辩的效力; 第二,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指的是在行政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主体以及行政
抽象行政行为主要包括下面两类: 第一,行政立法行为。指的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并颁布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行为; 第二,除了行政立法行为以外的其他抽象行政行为。具体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广泛的、不特定的对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