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同居一般没有继承权的。但如果男女双方的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以前,其同居关系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同居关系没有继承权利,同居关系并不是婚姻关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
继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必须与继父母之前存在扶养关系,即构成拟制的直系血缘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居住权不可以转让和继承。房屋居住权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住权以所有权为基础并由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即被继承人的侄女侄子)可以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不可以转让和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继承人后死子女不能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
共同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因为可以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居住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并不等于拥有所有权。
同居关系中,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继承其遗产。没有《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因此也不可能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遗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生
有继承权的人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和法定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
《民法典》中未婚同居不享有继承权。只有配偶关系以及亲属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同居关系中,法律只处理因此产生的财产关系以及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被继承人的配偶、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