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除其他担保人承诺提供担保的以外,债权人放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的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债权人转让其债权后,如果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担保人的责任就免除了;但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禁止转让,只要债权人通知了担保人的,转让行为对担保人有效,担保人仍需承担保证责任。
反担保抵押权可以进行转让。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未经保证人
债权转让后,如果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担保人的责任就免除了;但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禁止转让,只要债权人通知了担保人的,转让行为对担保人有效,担保人仍需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可以书面免除保证人保证责任。债权人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其他问题。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
债权人是可以出于自愿免除担保人的责任的。债权人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是债权人的权利。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免除的范围内,免予承担担保责任。
债权人是可以直接免除担保人的责任的,债权人免除或者部分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债权人的权利。保证人责任的解除实际上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看作是债权人放弃了部分权利。如果只有一个担保人,则不涉及其他问题,有连带担保的。债权人免除或者
不可以,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债权人可以免除担保人的责任,其有权决定是否免除担保人的责任,债权人免除担保人的责任即放弃了其部分权利,这取决于债权人自己,法律对此没有相关限制。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据此可知,保证合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合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债务人不是合同相对人,不可以免除保证人责
贷款用途不真实担保人不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对借款如何使用是借款人自主利用资金之行为,借款人单方改变借款用途;出借人未参与协商,不属于借贷双方私自协商变更主合同之情形,保证人仍应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借款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