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申请复议,可以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去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具体行政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
当事人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所以说,接受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的机关是作出认定书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另外,申请人复核须递交以下材料: 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住址、邮编、电话。 (2)被申请人是哪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第三人,即其他事故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正文应当写明何时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如果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认定。 1、申请的主体 (1)事故各方当事人 (2)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事故的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以当事人的名义提出申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责任划分依据,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为根据,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一种法律文书。按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应当依法赔偿受害者损失,如果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可以自行写赔偿协议书规定赔偿责任。协议内容包括: 1、首先写明双方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 2、写明交通事故的具体发生过程以及受害方具体受伤情况,受害方可以要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包含标题;事故时间;事故地点;双方当事人身份事项;第二部分是正文,正文写明以下内容:简述事故经过及损失情况;责任认定;协议内容;第三部分由各方当事人签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技术性的法律文书,同时它也是公安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相应书面的依据;一般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人民检察院针对交通肇事者是否要提起公诉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通常也是法院在对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