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商标注册的申请包括以下: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
证明商标内容: 1、原产地证明商标,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是一种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 2、品质证明商标,是证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
商标注册申请不受理的情况包括如下: 1、申请文件缺乏申请书、商标图案、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申请书纸质提出,未打字或印刷; 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的申请表;擅自修改申请表格式的; 4、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5、申请书
商标权的内容包括: 1、专有使用权; 2、禁止权; 3、许可权; 4、转让权。 商标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在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以区分来源为目的排他性使用特定标志的权利。商标权的取得方式包括通过使用取得商标权和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权两种方式。通过注册
商标申请形式审查的内容有: 1、申请人是否合格,即申请人应当具有申请资格; 2、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其他申请材料是否齐备; 4、商标申请形式审查的其他内容。
注册商标的目的主要是对其商标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并排除他人将相同或相似商品使用在与其注册商标指定商品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审核商标注册的具体内容有: 1、形式审查:商标注册申请形式是否合法,商标图样是否为5张,图样是否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是否不大于10厘米等; 2、实质审查:申请书内容是否合法,申请是否存在异议等。
有下列注意事项: 1.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2.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
向商标局申请。当事人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提交申请文件,然后由商标局在九个月内进行审查,审查完毕后可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如果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就可发给申请人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注册审核内容如下: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等。
商标注册审核内容有: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主要是对商标申请人资格、申请书格式等进行审核; 2、商标图样。商标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且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商标无效宣告申请的情况的应对方式: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若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