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药品抽验管理规定又名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是为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在总结《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情况和广泛听取各地药监、药检及管理相对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后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由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合并成而成的。2013年3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为加强药品委托生产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药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现予发布。本规定自实施起,此前有关药品委托生产要求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由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合并成而成的。1.2013年3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食品药品监督局来一般不是直接开罚单。比如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如果经营者拒不改正的,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是:12331。如果是外地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则要加拨打区号。除电话外,单位、个人可通过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职责主要包括: 1.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起草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
指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管理的过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务院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药品监督管理是指药品监督管理行政
食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食品生产者资质、食品安全自查、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前次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食品安全控制、检验能力和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产品标签及说明书、从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