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司法鉴定结论异议有以下处理方式: 1、申请重新鉴定; 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3、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人出庭,由其说明鉴定结论。如果鉴定人拒不出庭的,其鉴定意见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支付鉴定费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鉴定人退费。
1、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为了使司法鉴定结果更加公正、对自己更加有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时不仅要单纯地提出申请,还要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异议, 2、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如果当事人有足够证据证明司法鉴定
诉讼当事人若对司法鉴定的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的申请,同时还应当提交相应的鉴定费用。《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鉴定机构存在违法行为的,也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对司法鉴定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方式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人民法院会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 如果在收到鉴定人的书面答复后仍有异议的,人民法院会通知有异议的当事人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并通知鉴定人出庭。 如果对鉴定意见的瑕疵,不能
申请人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复议。提出复议后要申请重新鉴定的,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一般来说,重新做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
当事人若对司法鉴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推翻该鉴定结论。 1、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 3、搜集鉴定主体不合法或者鉴定程序不合法的证据。
对司法鉴定有异议的反驳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另外,还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实现撤销违法的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或者自己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来推翻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