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一般均等分配。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1、我国的遗产继承是分顺位进行的,第一顺位的继承者全部不存在时,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 2、因而,第一顺位继承人死了一个,需要看是否还有其他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区分处理。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 按继承法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
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仅限于法定继承,且法定同一顺位继承人协商不均等分配的,可按照约定处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分配方式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
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均等的。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
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一般应当均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原则上同一顺位继承人是平均分配遗产的,在遗产处理时,对于有生活特别困难的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一点,对于未扶养被继承人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