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当事人借款打条且约定了利息,但是借款人到期不还的,属于违约。借款人需要按照约定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如果借款人拒不支付的,出借人可以依法与其协商或提起民事诉讼。
借款打欠条,利息到期不还属于违约。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
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标准,但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了标准,过高或过低时,法院将掌握这种情况下的上下限标准,即上限不低于实际损失,上限不高于实际损失的130%。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之规
借款期间没有利息,到期不还要支付利息。 借贷双方既没有约定借款期间的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当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从还款到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 2、借款期间有利息、
定期无息贷款逾期偿还的借款人不主张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被催促,但没有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不支付利息,相反应支付逾期偿还利息。借款逾期后,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后的利息,按银行同类贷
法律对销售合同逾期付款利息的规定:买卖双方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前,卖方可要求买方参照央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逾期罚款利率标准进行赔偿;如发生在上述日期后,由央行
构成违反预期的合同。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前,未按期支付利息,其行为默认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向信用社承担违约责任。默示废除合同构成要件:(1)一方当事人预见另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
好朋友之间的借款,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利息的话,根据法律规定视作双方是无息借贷。换句话说,如果双方事先没有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利息,出借人就不能主张对方支付利息。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台的司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
不按合同付款的行为,当然属于违约行为。首先,合同订立生效之后,就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在买卖合同当中,买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价款,而卖方则应当按照约定交付相应的货物。而不履行自
民间借贷合同当中,当事人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对于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当事人不能主张利息。但是,如果是对于利息的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双方还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进行明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再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