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缓刑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并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考察,由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罪犯居住社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机构负责执行。在缓刑执行期间,罪犯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定期向考察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在特
判缓刑后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
判缓刑应按下列方式予以执行: 1、执行机关应当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2、犯罪分子在的缓刑考验期满,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有漏罪的,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
关于缓刑的执行,犯罪嫌疑人携执行通知到司法局去报到,司法局会出具报到单,持报到单到具体经办的司法所去,接受社区矫正。 矫正结束之后,会出具一个解除矫正通知,矫正结束了,相当于刑罚执行完毕。
缓刑并不属于一种刑罚,《刑法》的规定里面,缓刑既不属于主刑,也不属于附加刑。缓刑是一种指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应收到刑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判处,由相关机构在一定期限内监察罪犯,并根据考察罪犯在期限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
判了缓刑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缓刑犯进行缓刑考察,敦促其遵守关于报告、会客、迁居等规定,并由社区矫正机构对缓刑犯实行社区矫正。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一)缓刑判决从依法确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就应当立即交付执行。对宣判前关押的罪犯,在宣判后予以“释放”,即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不应再继续关押。 (二)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交付考察。我国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被判处缓刑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拘役的缓刑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不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不少于一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对犯罪分子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使已经对犯罪分子进行缉拿或关押,缉拿或关押的期间也不算在考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