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1、男方现役军人起诉离婚的法院: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非军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
《》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
军人能和现役军人离婚。因为双方都是军人,所以在不需要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可携带离婚所需的材料直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由军人向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2、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4、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 5、男女双方
军人有小三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才构成刑事犯罪。一般来说,军人有小三更多的是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对家庭以及婚姻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军人有小三的情况下,另外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作为无
退役军人补助申请如下:由退伍军人向民政局申请,内容中详细标注出自己姓名年龄还有政治面貌,所在部队与退伍时间的文书。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