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想要取消担保的,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还有贷款机构,他们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作出的规定。一般的,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都是存在连带关系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时间到期,则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解除了。 通常,在借款人还完贷款后
一般情况下,如借款人已还清贷款,则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有担保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具体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的保证,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到借款人确定不能偿还之时才会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若是连带责任的保证,则贷款机构能可以
担保人不还钱。一般情况下不会坐牢。 原因如下:担保人承担的是担保主债务的实现的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不承担民事责任会被强制执行。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只有当主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主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的
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即使该担保合同所约定的担保期限已经超过,只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债权人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但保证责任: 1、有适格的原告; 2、有明确的被告,需要注意的是,被告只需要明确而无需适格; 3、
能起诉担保人。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要首先明确担保人提供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保证方式在起诉的时候会有所不同。一般保证责任,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诉担保人。因为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债务人财产未被依法强制执行前,
借款担保人担保期限长短需要看双方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担保期限。当双方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期的,担保人的保证期限按约定的期限履行;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期限视为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之日起6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在
债务人如果不还钱的,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要根据担保人的性质而有所区别。 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的,在债务人无法对债务清偿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2、如果是连带保证人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也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如果债务人不还债,保证人有义务对债务人未清偿的债务进行清偿,但是清偿的顺序和方式有所不同。如果保证人是一般保证人的,就享有先诉抗辩权,在债务人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才轮到一般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而如果保证人是连带保证人的,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可以向担保人要。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诉担保人。连带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
可以起诉担保人。欠款有保证人的,首先要明确的是保证人承担的保证方式是什么类型。因为不同的保证方式决定了债权人是否能够在债务人“跑路”的情况下直接起诉保证人。保证方式包括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并且在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按照
担保人,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指的是对某项事务或者事件作出一定保证行为的人。例如在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担保,担保人则具体是指具有代为清偿或者还清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担保行为的人;是担保
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但是,通常是担保人先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不还债时,担保人就可以收集好债务人不还债的证据,准备好起诉状,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被担保的债权,有物的担保还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同时
担保人又称保证人,根据我国现行的的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具体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保证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债务人所欠债务到期不能清偿时,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