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不批准的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不批准后,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继续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不批准按程序处理。取保候审不批,说明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果可以改变,改变后再申请。如果不能改变,只能按程序处理。根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收到申请
取保候审不批的处理:可以根据不批准的理由对可以改变的条件改后再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可能判处管制
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是: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 2、公安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不予批捕的取保候审的结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查证属实的,经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可以结案。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后结案。经侦查不存在犯罪事实的,应撤销案件。不批准逮捕与取保候审是否结案没有必然关系,逮捕与取保候审都只是
若普通刑事案件处在侦查阶段的,由公安机关批准;若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取保候审的,则由检察机关批准; 若案件在审判程序,需要取保候审的,则应由法院批准决定。因此,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均有取保候审的批准决定权。
取保候审不批准的处理:可以改变的条件改后再申请,如果还是不批准的就只能继续原来的强制措施。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只有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才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取保候审不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要求批准的机关说明不批准的理由;或者如果符合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其他的强制措施。
被取保候审后,是否会被批捕,需要根据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规定,认真遵守各项义务的,一般是不会被批捕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不批准,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具体如下: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 2、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